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百科资源,理性平和,正能量尽在泛资讯! 探寻新闻背后的故事

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

理性平和,百科资源尽在泛资讯!

联系我们

电脑版:www.cy468.com  
版权 泛资讯网 所有  
手机版: m.cy468.com
泛资讯网于2018年9月8
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资源工具,理性平和,正能量尽在泛资讯!

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

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的始末

发表时间:2018/10/07 02:58:47  浏览次数:98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

关于大红门某商场内孩子被抢一案调查的情况通报

2018年10月2日,丰台区大红门某商场孩子被抢一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市公安局组织专班对案件进行了复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10月2日上午,女事主张某携其子(11个月)在丰台大红门某商场内购物时,遇到3名女子阻拦,其中一名女子将躺在婴儿车内的孩子抱起欲离开,另两名女子对张某进行阻拦,事主呼救后,商场工作人员制止了3名女子的行为,并将孩子还回张某,3名女子遂离开现场。后事主向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电话报警,民警迅速处警,对事主进行访问,并同步开展查找涉案人员、询问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工作,在此期间,涉案人员两次到商场营运部,称商场工作人员抢走了自家的孩子并要求归还,被民警发现后将上述几人控制,带回派出所审查。

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丰台分局立即部署刑侦支队和派出所共同开展工作,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询问了相关证人,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讯问,并与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家庭及职业等相关情况(涉案人员均无违法犯罪前科)。现场监控视频、涉案人员供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并还原事发过程。

经丰台分局工作查明,李某(女,62岁,山东人),因其子(男,39岁,山东人)与儿媳张某某(女,38岁,本市人)感情不和,其儿媳拒绝李某见其孙子(14个月),双方自2017年7月孩子出生后就曾因李某想带孩子回老家抚养等原因而产生纠纷,之后李某就没有见过儿媳和孩子。期间,双方曾屡次发生矛盾,分别于2017年8月,2018年3月、7月、8月在北京报警求助。2018年6月18日,李某儿媳张某某到李某儿子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2018年8月21日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李某及老伴因儿子与媳妇关系不合,一直见不到孙子,其多次向在从事销售工作中和外出旅游中结识的朋友沙某某(女,39岁,内蒙古人)、高某某(女,68岁,天津人)、运某某(女,63岁,天津人)等人诉说以上情况,在日常交往中,几人关系较为密切,沙某某等同情李某的遭遇,愿意为李某帮忙找其儿媳要回孩子提供帮助。此次,李某与暂住在燕郊的沙某某及家住天津的高某某、运某某等相约于10月2日来到李某的儿媳所居住的丰台区角门东里某小区,准备找李某儿媳讨要孩子。上午10时许,李某从远处看到女事主张某推婴儿车出小区,从侧脸及体型上,错将张某认成自己的儿媳,在追赶过程中李某摔倒,其让沙某某、高某某和运某某继续去追赶“儿媳”,沙某某、高某某、运某某等人紧跟事主张某进入附近商场,并有强行抱走孩子的行为,被商场工作人员制止并报警,沙某某等人遂离开商场找到李某,并两次到商场营运部,对于商场人员阻止自己“带回孩子”表示不满,向商场讨要说法,后被现场工作的民警带回派出所询问。

对于李某等人的供述,办案民警先后走访了李某的儿子和儿媳,证实婆媳双方及夫妻双方确因感情不合、抚养权等问题有较深矛盾;走访了事发现场的商场员工和目击群众,证实了李某、沙某某等人有针对商场员工阻止“奶奶要回孙子”表示不满,要讨说法的情况;通过照片比对,证实事主张某与李某儿媳均配戴眼镜,身高、体态、脸型存在相似之处,且除李某远距离观察将人认错外,来“帮忙”的沙某某等人都没有见过李某儿媳本人;通过居住情况查询,事主张某与李某儿媳二人同住在一个小区内;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能够印证沙某某在小区东侧铁门徘徊,后沙某某等人尾随事主张某进入商场并抱走孩子且被制止的情况,以及李某等人事后到商场营运部,找商场工作人员“要孩子”的情况。

2018年10月3日,丰台分局依据调查情况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李某、沙某某、运某某、高某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其中高某某因患有心脏病、脑梗、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停止执行拘留。

因对公安机关工作有异议,2018年10月4日,事主张某的爱人到丰台分局提请复议,分局已经受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自不同地方的“一家人”抱错孩子?北京“抢孩子”事件引质疑

10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商场发生抢孩事件。10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 发布通告称,针对有家长报警在大红门某商场内其孩子被抢,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的情况,市公安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针对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网友也给出了多点质疑。

来自不同地方的“一家人”抱错孩子?北京“抢孩子”事件引质疑

10月5凌晨1:23,微博网友@六月的雨在哪里 发布文章称,10月2日,自己11个月的幼儿被抢未遂,四名嫌犯仅被拘留5天,文章介绍了事情经过并配发了多张照片。经多个自媒体转发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来自不同地方的“一家人”抱错孩子?北京“抢孩子”事件引质疑

丰台警方的多份行政处罚书显示,10月2日10时许,高某某、李某某、沙某某、运某某等人,在丰台区马家堡东路银泰百货商场内,误将他人孩子认作李某某的孙子,上前抢夺,造成大量人员围观,扰乱该地区公共场所秩序,后被民警查获。

事发地属北京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管辖,地处北京南四环,属于传统的老市场街区,外来人口聚集较多

涉事四人均为女性,其中两人在北京无固定住址。丰台警方的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落款时间为10月3日。

来自不同地方的“一家人”抱错孩子?北京“抢孩子”事件引质疑

今天上午,@六月的雨在哪里 发布微博介绍了事件进展:10月4日,他们已将“立案复议申请”递交到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是否立案的结果会在30日内告知。

上述微博发布后收到转发和评论近4000条,他回复网友称私聊太多,不能做到一一回复。@六月的雨在哪里,他,事件发生后,他已经打过了12345北京市长热线,但并未告知后续进展。他在微博里回复网友留言时说,媳妇已经不敢单独上街了。

来自不同地方的“一家人”抱错孩子?北京“抢孩子”事件引质疑

@六月的雨在哪里 此前发布的文章配图显示,10月3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向他们开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该局经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立案条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注意到,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记者注意到,此案中网友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个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自称是一家人,但根据住址来看,其中两人在北京无固定住址,另两人现住址分别在天津南开区和河北三河市,四人户籍所在地也分别在天津、山东、内蒙古等三个省份。


另一个是孩子已经有11个月大,几个大人都称是认错了孩子,这根据常理解释不通。此外,围观群众报案后,当时想抱走孩子的三人均选择了逃跑,如果是想找自家孩子,根本没有必要选择夺路而逃。

@漪静宝宝:抢孩子都抢到北京来了,即使说认错了就可以吗?

@沉默应对万变时间淡化一切:这个事必须要立案,人贩子肯定有自己的贩卖渠道,这是一个犯罪链条。

@别跑青春:这里是北京,这里是首都,怎可以容忍这种事情发生?怎可以这样草草结案?就因为犯罪后果这样轻,才会出现犯这种罪的人,谁家都会有宝宝,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都会把幸福打碎。

@sallyanan:我一个朋友之前也那附近遇到过同样的遭遇,后来也说是对方“认错人了”,他们家是两岁多的时候遭遇的,结果后来他们再也不一个人带孩子出门了……雪崩的时候 每一片雪花都有责任,希望博主一家坚持下去,试试相信舆论压力吧。

@姚小桃花儿:作为北京一个孩子的妈妈,开始看见这个消息气氛的浑身发抖,抢孩子的人罪大恶极。我们会尽力散播消息,影响大了,也许就不会乱来了。

丰台抢孩子事件北京警方开展复核,告诉你几招人贩子新套路,扩散!

前有《失孤》,后有《亲爱的》,哪一部关于寻亲的电影不让人声泪俱下。每天,人贩子拐卖儿童的案例仍然在上演,一个又一个家庭陷入恐惧、悲痛和绝望中,支离破碎……

最近,发生在北京的一件事情也挺玄乎的。一妈妈推着未满周岁的儿子去买奶粉,遇到几名女子“暴力”拉扯孩子,后报警大红门派出所介入调查发现,4名女子系“误将他人孩子认作自己的孙子,上前抢夺”。随后,4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针对家长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的情况,“平安北京”微博回应称,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这可能还真是人贩子的套路,什么误以为自己的孩子,抢就是抢,人贩子抢人的时候都这么说。有网友也质疑说:“四名女子,一内蒙人一山东人俩天津人,如这种组合系认错孩子?我是不信!!”

类似的事情,前不久发生在南京,一陌生女子当着爷爷的面抢走孙子,声称孩子是自己的,然后一把抱走……最后该女子疑似患有精神疾病。

如果没抢成功,一句“报错了,以为是自家孩子”,或者疑似患有精神疾病就能糊弄的话,那对于人贩子来说,拘留几天根本就没有威慑力。

据《公安统计年鉴》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万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平均下来,每天就有50余起。另有数据显示,找回概率0.1%左右。这些数据都是触目惊心的。人口拐卖犯罪的案件为什么一直居高不下,原因在于犯罪成本太低,再加上巨大利益的诱惑。

拐卖骗术层出不穷,有假冒熟人、物质利诱、盗窃抢劫,如今更是套路多多,稍有不慎,就会被误导。主要有:

一、扮好人。故意撞到孩子,然后装好人要送孩子去医院为由拐骗孩子。

二、贼喊捉贼。这个套路很容易误导周围群众,结果让真正的人贩子得手。抢孩子时反诬陷孩子的家长为人贩子,误导周围群众,从而堂而皇之地把孩子带走。

三、局中局。一人扮坏人故意找孩子搭讪,另一人出来保护孩子把那人轰走,然后扮好人的轻松把孩子带走。

四、用小孩来诱拐。利用小孩子一起玩耍,降低警惕性拉拢感情,然后一起去玩,轻松把孩子骗走。

套路还有很多很多,一定要辨别清楚。

一般来说,如果没拐成功,一般的套路有:嫌疑人有精神病(这个还真可能有,那些人贩子还真找一些有精神病的人来抢孩子);认错人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安机关擦亮眼睛,认真调查,千万不能轻信了这些推脱之词。

作为警方来说,一定要认真办案,千万不要放过任何一起拐卖儿童的案件,不要放过任何可疑的人,一定要加强甄别,认真调查,严惩人口拐卖的行为人。

作为群众来说,遇到疑似抢小孩的现场,一定要出手制止并及时报警,不放走任何一方,等警方来处理。

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父母站在保护孩子的第一线,“永远不要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是最简单的儿童安全常识,也是每个父母理应背负的天职。

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了解和掌握防拐知识,教会孩子自救的方法,防拐破局的这根弦,在脑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别在悲剧真正降临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上天从来不会给我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些都非常重要,一定知道,扩散给更多需要的人!

愿天下无拐!

附:

谨记8点,见招拆招

看了上面人贩子坑蒙拐骗的新招,各位粑粑麻麻可要吸取些教训:

1、抱着孩子在路上走,一定尽量注意身侧和身后有无陌生鬼祟的人。假如感觉一直被人或者车辆尾随或者碰触,且对方行为怪异,一定要抱紧孩子,防止被抢。

2、老年人独自带孩子,是人贩子常常下手的对象。老年人尽量不要单独带孩子在偏僻、人稀少的路上行走、玩耍、逗留,防止被飞车党把孩子抢走。

3、把孩子放在小车里带去菜市场的时候,千万要把孩子放在身前,时刻看着孩子,以免在买买买的时候,一回头孩子不见了。

4、除自己家里人外,不能相信任何接近孩子的人,包括雇工、老乡、新认识的朋友等。

5、不要让不熟悉的人帮忙照看孩子,哪怕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对套近乎的陌生人,在各种愉快吹嘘后,也千万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对方照看。套近乎是套路啊!

6、带孩子的时候一心不能二用,不要看报纸、聊天、玩手机,放任孩子在自己身边睡觉或玩。

7、尽量不要带孩子到复杂拥挤的场所,以免孩子因拥挤走失被拐。

8、聘请保姆或雇工时,一定要查清对方真实身份,掌握相关资料。

一旦孩子丢失,第一时间做什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少年儿童犯罪预防专家王大伟博士有一个“十人四追法”在网上已经广泛流传,这个方法简单快速,却又非常细腻,绝对不能搞错操作细节。


丰台抢孩子事件北京警方开展复核,告诉你几招人贩子新套路,扩散


1、母亲原地不动,父亲发动亲友10人向四个方向寻找。

2、搜寻分成粗细两层,第一层粗的搜寻就是在2公里以内,沿着大路赶快去追,这要安排4个人,一个方向起码1人以上。

3、细的搜寻就是在2公里之内,到主要的火车站、汽车站去找,也是4个人以上。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时候歹徒把小孩抱走后,会火速赶往火车站、汽车站,买张票马上就上车。所以我们要争时间抢速度,如果能比他快,就能把他截住。

曾经有这样的真实案例,母亲丢了孩子之后,马上组织人,分头追赶。结果一到火车站,犯罪分子正检票呢,一把就把他揪了回来。4、以上这最少是8个人,还要有2个人做什么呢?一个去报警(提个醒,这里存在一个误区“失联24小时以上才能报警”,丢失小孩后,应该立马报警,警察立案帮忙搜寻)。一个人要留在家里,期待孩子自己回家。一旦出现了两三岁的孩子丢失的时候,最少要马上组织10个人,赶快出去追,如果稍微一耽搁,后果可就严重了。

面对日益猖獗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仅仅告诉孩子,“陌生人给的糖果不要吃”或者“找不到妈妈,就找警察”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把自救技能教给孩子。


丰台抢孩子事件北京警方开展复核,告诉你几招人贩子新套路,扩散


这些一定要教会孩子

1、让孩子熟背父母联系电话、单位、姓名。也要熟记紧急电话,急救120、求助110、火警119,以防孩子在慌乱之下忘记了父母一长串的电话号码。

2、有陌生人搭话时提高警惕,坚决不与陌生人同行。

3、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品、衣物,尽量避免与陌生人交谈。

4、不轻易相信陌生人说认识自己的家人、老师、同学等。可以叫陌生人现场打电话给自己的父母求真伪。

5、不要主动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情况。

6、无法躲避陌生人时,尽量找值得信任的人求助,如警察、军人、保安。

(泛资讯网 辑)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LOGO

http://www.cy468.com http://site55272.f.zhuolaoshi.net

http://m.cy468.com http://m.site55272.f.zhuolaoshi.net

泛资讯网,洞察社会,观察百态,百科资源,尽在泛资讯!欢迎您的光临!

联系QQ:942337312 版权 泛资讯网 所有 联系邮箱:9423373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