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0/03 08:15:15 浏览次数:935
在机关单位工作中,“请示”与“报告”都为上行文,这两种法定公文可能是我们初入单位的年轻人最先接触到的公务文书。如果我们没有分清楚两者的区别,工作需要使用时盲目地抓到就用,很有可能会影响我们自身工作的开展,甚至导致上级单位对我们单位工作的业务水平产生质疑。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弄清楚“请示”和“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首先,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了问题,一般会想办法去询问长辈、老师来寻求解决的经验或者建议,这一行为的特点就是一定要有明确的答案和回复,否则自己下一步仍不明确该怎么走。而这种行为方式,延伸到机关工作中来,加上被定义的特定格式,就称只为“请示”,所谓“请示”就是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我们读书的学生,高中的时候在学校住读,那么学生每周回家以后,会把自己功课学习的进展、遇到的问题以及自己相关的想法向家长进行汇报,好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自己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如何,做到心中有数。而到了政府日常工作中,类似的这种行为,就是以具体的公务文书“报告”来实现的,下级单位通过报告来向上级单位汇报本级单位的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
通过前面的举例介绍,大家可以直观的对比两者的区别:
一是“请示”是需要回复的,因为如果不回复,下级单位的下一步工作就难以明确方向,而“报告”却可以不用答复,上级单位只用知晓具体内容就行;
二是由于“请示”是需要上级帮助决策重大事项,所以一般都是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则只是报告具体情况,故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报告;
三是“请示”的内容一般是针对本级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或者是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疑惑的问题,而“报告”的内容则是在本级单位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知晓的事情。
除了这两种公务文书在性质上的区别,还有两者在格式上面的区别,主要为以下四点:
一是“请示”一般是一事一议,而“报告”可以多项事情一起汇报;
二是“请示”一般只是主送一个上级单位,而“报告”可以主送给多个需要了解情况的上级单位,并且其它单位也可以进行抄送;
三是“请示”一般篇幅较短,少于一千五百字,而“报告”篇幅可以较长,但也是一般不超过三千字;
四是“请示”的结束语一般为“特此请示”、“请批示”等,而报告的结束语一般用的是“特此报告”、“专此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