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2/02 22:38:22 浏览次数:1126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这是保险行业经常说的一句话,但并不是空话。
的确,意外无处不在!我们无法控制意外的发生,唯有通过投保意外险来转移风险,将意外所造的损失降到最低。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天价保险拒赔案例,一起来聊聊意外险。
真实案例
2016年3月份,王某驾车行驶在国道上,在途径一水库时车辆坠入水库导致王某身亡。
根据检测报告,排除了王某酒驾和毒驾的可能,但是公安局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书中指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车辆在坠入水库之前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加速行驶,且事发地路况好,故认为该事故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
此前,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两份保险,一份寿险保额为300万元,其中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00万元(自驾双倍赔付2000万元);另一份两全保险保额为10万元,合同中列举说明保险保障为''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100万元,根据合同此次事故保险公司应赔付24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王某的妻子焦女士便带着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根据公安局的事故分析报告书,认为本次事故非交通事故和意外身亡,王某系''自杀''身故,符合责任免除的情形,故作出了拒赔的决定。
焦女士不认可公安局的结论以及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随后便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焦女士没有证据推翻公安局的事故分析报告书,故该结论''王某驾车坠入水库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具备法律效应,所以本次事故的保险公司不用承担保险责任,故驳回了焦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意外险虽然是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便宜的险种之一,但是很多朋友对它还是存在着一些误解的,尤其是在理赔产生纠纷甚至遭遇了拒赔时,可能会对保险产生更深的抵触心理。
那么意外险频频出现的纠纷,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1、对意外险的概念理解有误
单从意外险三个字上来看,确实很容易对它产生误解,就是发生意外后会赔偿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产品。
但是,在意外险的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因此,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缺少任何一个要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2、对意外险理赔范围不清晰
虽然意外险整体来说是为意外买单,但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又不一样。
比如最常见的就是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者就有比较大的区别,前者的保障范围主要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而意外医疗则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住院补贴几类保障内容。
如果消费者仅仅选购了意外伤害险,而没有附加意外医疗,那就不能获得意外医疗这部分的理赔了。